
2017年度官渡区乡道、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SZ-2017-1102
开始日期:2017-09-29
截止日期:2017-10-09
招标人: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官渡区乡道、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7年官渡区乡、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立项的批复(官发改审批【2017】5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2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减少官渡区乡、村道公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出行安全,保证我区农村公路营运安全,经调查,需对我区矣六、关上、六甲、官渡、金马及小板桥6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计81条乡、村公路增设部分交通标志、标线及减速带等交通设施。工程投资预算约142.8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124.2937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实施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以上证书资质,2014年至今承担过投资规模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或投资规模50万元及其以上的公路交通工程2(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_2017__年__9_月_29__日至_2017___年__10_月_09__日__23:55_时(北京时间,下同)[详见附件2017年度官渡区乡道、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GL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GLZBS、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GL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GLZBS、图纸)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2017___年__10_月__31_日_10__时__30_分。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com)、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http://www.kmggzy.com)(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昆明市官渡区政府3号楼 | 地 址: | 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 系 人: | 钱惠、姚雪花 |
电 话: | 0871-67169278 | 电 话: | 13008631220、13518798685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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