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第七强制隔离戒毒所集中收治病残强戒人员修缮改造项目设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FZ-2019-0028
开始日期:2019-01-09
截止日期:2019-01-15
招标人:云南省第七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编号:KCFZ-2019-0028
本项目云南省第七强制隔离戒毒所集中收治病残强戒人员修缮改造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云南省第七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2772.8,约 94.16亩,总建筑面积 32003.88平方米,分为警察行政生活区和管教区两个部分,警察行政生活区建筑面积为 15696.29 平方米,管教区建筑面积为 11962.49 平方米 。工程主要包括: 办公区、生活区、管教区、总图工程等修缮改造、新建双电源、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概算投资额:约1360万元。
2.2招标规模:35.53万元。
2.3计划工期:2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等,并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5质量标准:出具的设计成果资料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国家、地方现行的设计、材料使用、环保、防火、抗震设防等标准及规范。确保本项目方案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6建设地点:昆明市空港经济区云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老所区。
2.7标段划分:本次公开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16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网址:http://www.yncredit.gov.cn/)” 有失信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月29 日 09 时30分,地点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6.2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
6.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云南省第七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昆明市空港经济区云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老所区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787464687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 系 人及电话:杨露(13759373799)、曹然
邮 箱:392488451@qq.com
传 真:(0871)63145686
电 话:(0871)683389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和昆明晨晟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kmcsn.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