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楠景新城二期项目白蚁防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FW-2019-1074
开始日期:2019-09-23
截止日期:2019-09-27
招标人:西双版纳盛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KCFW-2019-1074
楠景新城二期项目白蚁防治,招标人为西双版纳盛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楠景新城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5491.75.㎡(其中一组团建筑面积约47030.38㎡,二组团建筑面积约378461.37㎡)。
2.2招标范围:楠景新城二期项目白蚁防治,药物处理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室内地坪、各楼层梁、板、柱、墙体、门窗洞、管道进、管道出入口、伸缩缝、沉降缝、地下电缆沟等一切需要进行药物处理的部位。
2.3项目实施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镇曼塔村委会曼法贷村小组。
2.4项目工期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土建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工期,且必须在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前完工。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为开工日,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完工日。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监理公司及土建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协调,保证白蚁防治施工过程不影响各方的施工进度。
2.5白蚁防治年限:本项目白蚁预防工程包治期15年,包治期限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延长,长于本项目规定的期限,则以较长期限作为包治期。
2.6服务要求:符合《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相关规程,满足验收各项要求,且达到行业要求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7元/㎡(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2016年至今承担过建筑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1个以上(含1个)白蚁防治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协议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30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进行报名,报名时持(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人属昆明外埠企业,可将以上原件或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寄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4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昆明晨晟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kmcsn.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双版纳盛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镇曼塔村委会曼法贷村小组。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5012165047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邮 编:650233
联 系 人:李锦梅(13211721961)
电 话:(0871)68338999
传 真:(0871)63145686
电子邮箱:139983670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