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114号路、空港123号路、空港124号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FZ-2017-0558

开始日期:2017-05-26

截止日期:2017-06-01

招标人:云南空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KCFZ-2017-0558

1.招标条件

空港114号路、空港123号路、空港124号路工程设计已由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关于昆明空港经济区空港114#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空港经发字[2016]36号)、《关于云南空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空港经济区秧草凹片区空港123号路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云空港经发字[2017]10号)、《关于云南空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空港经济区秧草凹片区空港124号路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云空港经发字[2017]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空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昆明空港经济区空港114号路:道路全长3694.866米,设计红线宽度40米,为城市次干路,设计基准期10年,设计车速40km/h,双向车道,道路绿化率22.5%。路面为沥青混凝土,抗震设防烈度VIII度。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道路给排水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交通照明工程、强弱电通道工程及相关综合管线迁改工程和其他道路附属工程。本次招标道路长度约400m,总投资约4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000万元。

空港123号路:工程拟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照明工程、强弱电通道工程及相关综合管线迁改工程和其他道路附属工程等,全长1740.328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6米,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30km/h,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总投资约10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6000万元。

空港124号路:工程拟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照明工程、强弱电通道工程及相关综合管线迁改工程和其他道路附属工程等,全长1406.697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30km/h,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总投资约:8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5000万元。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3建设地点:

昆明空港经济区空港114号路:昆明空港经济区临空产业园内;

空港123号路:滇中新区空港经济区范围内,拟建道路南起于106号路和107号路交叉口位置,北至规划111号路。

空港124号路:滇中新区空港经济区范围内,拟建道路西起于规划123号路,东至规划111号路。

2.4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根据业主所委托项目情况决定)。

2.5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初步设计3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天)。

2.6设计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本投标单位)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2014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投资金额在1.7亿元及其以上或合同(或中标)金额在200万元及其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项目设计业绩,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资料,业绩证明材料中须注有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方为有效)。

3.3投标人企业2014年至今至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投资金额在1.7亿元及其以上或合同(或中标)金额在260万元及其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项目设计业绩,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资料)。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

3.4云南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附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基本登记信息的证明材料。

3.5若为昆明市外来企业,需按昆政办(2010)75号文要求提供我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承诺函。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7投标时提供近2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同时,中标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8设计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保证其设计团队在昆明市常驻到项目结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5-26 14:03至2017-06-01 23:59,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6-20 10:30。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mggz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以及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空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宝海路银海尚御1栋19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电话:0871-67168510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夏雨人(15368845950)、姚雪花(13518798685)

电  话:(0871)68338999

传真:(0871)6314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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