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2021年卷烟分拣、装卸业务外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编号:KCFW-2020-02904

开始日期:2020-10-23

截止日期:2020-10-26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1、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

1.1项目名称:红河州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2021年卷烟分拣、装卸业务外包;

1.2项目编号:KCFW-2020-02904

1.3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

(1)卷烟分拣:服务内容为甲方将卷烟物流业务中的卷烟出入库、扫码、分拣、条烟打码等与卷烟仓储、分拣相关的工作承包给乙方负责完成,乙方严格按甲方标准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范本)。服务范围为物流分公司卷烟分拣车间、彩印厂仓库。服务方式为现场服务。

(2)卷烟装卸:服务内容为甲方将卷烟物流业务中的仓储装卸、分拣装卸、烟箱回收等相关的工作承包给乙方负责完成,乙方严格按甲方标准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服务范围为物流分公司卷烟分拣车间、彩印厂仓库、蒙自中转站、建水中转站、元阳中转站。服务方式为现场服务。

1.4服务要求

(1)卷烟分拣

  1. 甲方分拣车间分拣线为全自动设备,系统复杂,控制精度高,乙方提供的维保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维修知识和技能,确保设备安全完好,降低运行成本和运行风险。

  2. 甲方推行物流准时制,并坚决致力推行卷烟分拣“计件制工资”改革工作,乙方提供的分拣人员必须熟练仓储分拣环节各岗位技能,同时,全身心投入到准时制服务工作中,确保仓储分拣工作高效、准时、安全。

  3. 卷烟分拣服务项目是在物流仓库内作业,物流设施设备及仓库存货价值高,需要乙方购置保险或具备抵抗安全事故带来的安全责任能力,从而降低卷烟物流安全风险。

  4. 卷烟仓储分拣岗位技能要求高,乙方须培养具备技能全面的业务人员,并承担物流分公司分拣班组管理、中控调度排程、电控操作管理、一号工程打扫码、设备自主维修、报表统计上报、系统安全管理等工作。同时,执行力强,能处理复杂运行事务,提升工作质量。

  5. 分拣工作技术要求特别高,需要一支稳定的专业技能队伍,因此,乙方需要确保业务人员稳定,年均离职率低,为全自动设备稳定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6. 卷烟仓储分拣业务的特殊性,部分特殊岗位需要投标单位的从业员工需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电工技能操作证、焊工技能操作证等相关证书。

    (2)卷烟装卸

  7. 仓储装卸:卷烟分拣车间、彩印厂仓库、物流中转站(蒙自、建水、元阳)、工商同城共库的卷烟出入库装卸、库内码垛等卷烟仓储装卸相关工作。

  8. 分拣装卸(含条烟、件烟、手工烟):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所有卷烟的分拣到户、打码到条及发货相关的装卸工作。

  9. 现场安全: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加强与分拣人员的协调沟通,共同维护好卷烟分拣生产现场安全秩序。

  10. 烟箱的回收处理:按照烟草系统要求,对完成分拣的烟箱进行回收、分类、整理、捆扎、装卸业务。

  11. 其它需要完成的工作:完成甲方交给的其它装卸任务,如分拣辅料、促销品、分拣器具设备的装卸工作。

    1.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1)乙方须独立完成业务,不得将本业务转交给第三方完成。

    (2)乙方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库内设备、货物的安全。

    1.6服务地点:物流分公司卷烟分拣车间、彩印厂仓库(弥勒);蒙自中转站、建水中转站、元阳中转站。

    1.7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8本项目设最高限价。

    (1)卷烟分拣

    实行全费用单价包干,2021年卷烟分拣不含税最高限价单价为3.88元/万支,预估总价(不含税)为3104000.00元(2021年卷烟分拣量800000万支进行测算,最终以2021年实际卷烟分拣量*合同单价据实结算)。

    (2)卷烟装卸

    a)卷烟分拣、仓储装卸环节:实行全费用单价包干,2021年不含税最高限价单价为2.71元/万支,预估总价(不含税)为2168000.00元(2021年卷烟分拣量800000万支进行测算,最终以2021年实际卷烟分拣量*合同单价据实结算)。

    b)中转站装卸环节:实行全费用单价包干,2021年不含税最高限价单价为1.15元/万支,预估总价(不含税)为661250.00元(2021年中转站装卸量575000万支进行测算,最终以2021年实际中转站装卸量*合同单价据实结算)。

    c)叉车装卸环节:实行全费用单价包干,2021年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5800.00元/月,预估总价(不含税)为189600.00元/年。

    2、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烟办〔2020〕121号》中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红河州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2021年卷烟分拣、装卸业务外包拟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选定成交人。

    3、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名称、地址

    3.1名称: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2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温泉路

    4、公示期限

    4.1公示期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4.2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以书面形式提出(须加盖提出异议方的单位公章,并经异议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5、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kmcsn.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温泉路

    联系人:李艳、郭琳

    电  话:0873-6224922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邮 政  编 码:650233

    联 系  电 话:(0871)68338999

    传        真:(0871)63145686

    联   系   人:荀燕波(13577026461)、谷一鹏(13698716110)、张蕊、龚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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