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FW-2021-3422

开始日期:2021-02-18

截止日期:2021-02-25

招标人: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编号:KCFW-2021-34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社会〔2020〕2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和省补助、政府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完成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前期线路勘察、编制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设计过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完成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向供电部门报送设计文件审查,负责对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确保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备案并取得批复文件;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负责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所有设计变更及修改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参加负荷试运行、通电试运行、竣工验收,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如遇供电部门供电方案调整或需另行申请新接入方案的情况发生,并负责完成方案报审的全部工作。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前期线路勘察、编制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设计过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完成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向供电部门报送设计文件审查,负责对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确保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备案并取得批复文件;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负责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所有设计变更及修改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参加负荷试运行、通电试运行、竣工验收,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如遇供电部门供电方案调整或需另行申请新接入方案的情况发生,并负责完成方案报审的全部工作。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3总投资:约88000.00万元;

   招标规模:约17.00万元。

2.4资金来源:中央和省补助、政府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19号,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院内规划位置。

2.6计划服务周期:30日历天(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

2.8.1项目概况: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计划新建业务用房9.0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新增床位700张,负压病房18间,重症监护病房12间,购置医疗设备等。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估算总投资8.8亿元。临时用电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00.00万元。具体实施范围及投资以批复为准【注: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和暂估总投资(暂估招标规模)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

2.8.2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电力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8.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3.3设计负责人(以下统称“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2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服务业绩或单项合同总投资200.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且业绩证明要体现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4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2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服务业绩或单项合同总投资200.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6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招标代理公司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投标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18日至2021年02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在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6.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

6.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和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kmcsn.com)上发布,我公司及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19号

联 系 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513499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 系 人及电话:孙志奇(15398575764)

邮   箱:1184443210@qq.com  传    真:(0871)63145686  电    话:(0871)68338999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