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2023年度零星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实施单位入围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CGC-2020-04616

开始日期:2021-10-22

截止日期:2021-10-29

招标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项目编号:KCGC-2020-04616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2023年度零星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实施单位入围 (项目名称),资金来自 医院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招标内容:承担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2023年度单项合同金额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各类零星修缮工程。具体单个项目的工作内容、工期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2采购范围:

(1)设计部分:承担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2023年度单项合同金额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各类零星修缮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现场和后续服务等工作,并完成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各类零星修缮工程实施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及协调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若有)、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若有)、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零星修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所涉及的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施工部分:承担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2023年度单项合同金额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各类零星修缮工程的施工内容以及采购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内容,施工内容以实际委托的为准。

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采购范围调整的权利,成交单位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

2.3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本部)。

2.5项目实施时间:入围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单个委托项目的工期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6项目时限要求: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项目委托后2个小时内须做出响应,7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图纸设计、项目预算、项目工期等内容,并将完成的设计图纸、项目预算、项目工期等报发包人审核,若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的,须在2天内完成修改,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全套的施工图纸,待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按最终承包人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若施工过程中图纸需要修改的承包人须在5天内修改完成,并报发包人审核。

2.7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并满足采购人对所需修缮项目提出的设计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图纸审查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只设1个标段。

2.9入围家数:本次招标选取2家单位(若为联合的,则联合体成员单位及牵头单位为1家单位)负责实施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2023年度单项合同金额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各类零星修缮工程。

2.10采购人对入围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委托项目。

2.11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若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本次采购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磋商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上述①、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且为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的国家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或国家贰级及其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资格,须为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的国家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5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磋商申请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1个建筑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和1个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磋商申请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1个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和1个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注: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6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已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磋商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的,仅需牵头单位提供。

3.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磋商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采购代理公司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磋商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否则否决其磋商资格。

注:磋商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中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否则否决其磋商资格。

3.8磋商申请人的承诺:

(1)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及项目主要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

(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廉洁自律的承诺;

(4)磋商申请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5)对于发包人委托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须无条件进行响应的承诺书。

注:磋商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的,仅需牵头单位提供。

3.9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4日14时00分,地点: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和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kmcsn.com)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及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95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871-65324888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钱惠(13008631220)、姚雪花(13518798685)

邮    箱:1443385387@qq.com

传    真:(0871)63145686

电    话:(0871)68338999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监审处;电话:0871-65324888-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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